各县(市、区)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及市直各有关单位:
根据漳委办〔2009〕10号《漳州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管理实施办法》的精神,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大院车辆管理,现将“芝山大院车辆通行证”年审换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年审换证对象
2009年度已办理“芝山大院车辆通行证”的车辆组织年审;
二、年审换证时间、地点
2010年 2月 1日至2010年 3月 10日在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(大院门口西侧)办理。
三、换证办法
1、公务车辆:填报《芝山大院车辆通行证年审申报表》(附后),提交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一份;
2、私家车辆:填报《芝山大院车辆通行证年审申报表》,大院内机关工作人员需提交本人工作证复印件、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大院内住户需提供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、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3、对调整变更用车或工作需要,需新增办理“芝山大院车辆通行证”,按漳委办[2009]10号《漳州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管理实施办法》的规定办理。
四、有关要求
1、机关大院车辆通行证发放工作牵涉面广、工作量大,请各单位按规定时间进行年审,逾期视为自行放弃;
2、办理车辆通行证所须材料应如实填写,各单位要严格把关,确保机关大院车辆通行证的规范有序管理;
3、从2010年 3月16日起实行新的车辆通行证,原进出机关大院车辆通行证予以收回作废。
附件:芝山大院车辆通行证年审申报表(公车、私车)
漳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
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六日
芝山大院车辆通行证年审申报表(公车、私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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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(车主)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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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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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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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住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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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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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辆号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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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者及职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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驾驶员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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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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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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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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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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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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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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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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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单位
意 见
(盖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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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导签名: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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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卫科
意 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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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人签名: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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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批部门
意 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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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导签名: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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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单位用车填写单位名称一栏,私人用车填写车主一栏,此表可复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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